臭氧消毒卫生技术要求,臭氧行业标准

来源:本站日期:2019/7/20 浏览:0

臭氧消毒卫生技术要求,臭氧行业标准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消毒的臭氧发生器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及臭氧消毒的要求和效果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水、空气和物体表面等进行消毒的、以电晕放电方式产生臭氧的臭氧发生器。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所包含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如果下列标准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9706.11995  医用电器设备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4706.1199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要求

GB159821995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 179882000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CJ/T3028.21994  臭氧发生器臭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3.名词术语

3.1 臭氧发生单元(ozone generating unit)

能直接产生臭氧的最基本零部件的组合。

3.2 可收集型臭氧发生器(collectable type ozone generator)

指其产生的臭氧气体,通过强制传送,经过一定的管道或设备能被收集的臭氧发生器,其中臭氧发生单元可包含于管道内或自身成为管道的一部分。

3.3 开放型臭氧发生器(open type ozone generator)

相对于可收集型臭氧发生器而言,其放电室与空间直接相通,产生的臭氧气体通过强制或自然散发于空间的臭氧发生器。包括有气源开放型臭氧发生器和无气源开放型臭氧发生器。

3.4 臭氧发生器的使用寿命(length of life of zone generator in use)

     指在正常维护条件下,臭氧发生器的产量不低于标称值的90%的实际使用时间(用小时表示)。标称值与实测值之间的误差不得超过10%

3.5 臭氧浓度(ozone concentration)

单位体积气体或液体中所含臭氧质量数,前者用每mg/m3表示,后者用mg/L表示。

3.6 臭氧产量(ozone output)

单位时间内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质量数,一般用 mg/hg/h,kg/h表示。

3.7 消毒(disinfection)

清除或杀灭外环境中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3.8 载体(carrier)

试验微生物的支持材料。常用的有玻片、布片、不锈钢片等。

3.9 生物学指示物(biological indicator)

将适当载体染以一定量的特定微生物,用于监测消毒或灭菌效果的制品。

3.10 消毒合格(qualified disinfection)

    消毒过程中使试验微生物的存活概率减少到103,或对试验微生物的杀灭率≥99.9%;杀灭自然污染微生物的90%亦为消毒合格。

3.11 臭氧水(ozone water)

将臭氧以各种方式溶于水中形成的均匀、相对稳定的臭氧水溶液。

 

4.臭氧发生器的性能试验条件和技术要求

4.1 臭氧发生器的性能试验条件

    试验条件为:温度2025,相对湿度6070%。

4.2 臭氧发生器的技术要求

4.2.1 稳定性检测:臭氧发生器工作过程中间,产量不小于标称值的90%。

4.2.2 臭氧发生器的寿命:臭氧发生器正常使用累计时间不小于1000小时。

4.2.3 臭氧发生器臭氧发生单元发生每公斤臭氧耗电量如下:

工业用可收集式臭氧发生器:电耗(kW.h/kg(O3)   ≤22 (发生腔)

其它臭氧发生器:电耗(kW.h/kg(O3)             ≤30 (发生腔)

4.3 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浓度和产量、臭氧发生器的电耗和寿命测量方法。

4.3.1 臭氧发生器产生的臭氧浓度和产量的测量方法按附录A进行。也可使用仪器法进行测量,对检测的仪器必须是国家计量局认可的,且应每半年校正一次。仪器测量的重复性应在±2%20±2℃),测量结果与标准滴定法的误差≤10%

4.3.2 臭氧发生器的电耗测量方法按CJ/T3028.21994进行。

4.3.3 臭氧发生器的寿命测定方法:将臭氧发生器开机15分钟,然后停15分钟,再开机15分钟,停15分钟,连续交替使用,累计臭氧消毒器的臭氧产量降至标称值的90%的正常工作时间。

5.臭氧用于空气消毒

臭氧对空气中的微生物有良好的杀灭作用,用于室内无人条件下空气的消毒。

5.1 消毒方法

    消毒时首先关闭窗户,开启臭氧发生器后操作人员立即离开消毒房间,并关门。消毒时间随臭氧浓度和杀灭微生物的种类而定,可按臭氧发生器使用说明书设定。消毒至预设定时间后,关闭臭氧发生器,待室内臭氧浓度降低至≤0.2mg/m3后(由厂家提供相应时间),人员才可进入。

5.2 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

    臭氧用于空气消毒应达到一定浓度,但又不可太高,因太高的臭氧浓度会对室内某些物品有损害。一般来说,室内应75%≤RH≤95%,作用时间应≥30分钟,具体的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应按使用说明书设定,或根据试验结果确定的剂量来进行消毒。

5.3 选择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的原则

    一是消毒目标微生物的种类,当针对芽胞、真菌、亲水病毒、结核杆菌等抵抗力较强的微生物时,臭氧浓度应高,作用时间应长;针对一般细菌繁殖体时,臭氧浓度可低一些。二是参考消毒环境的温度和相对湿度,温度和相对湿度均高时消毒效果好,可以适当降低臭氧浓度和减少作用时间。

5.4 注意事项

    1)采用臭氧消毒室内空气,室内必须无人;(2)消毒后必须在室内臭氧浓度降低至国家容许浓度(0.2mg/m3)以下,人员才可进入;(3)所用臭氧发生器必须能达到上述空气消毒的要求,并在说明书中提供详细的用法和臭氧产量。

5.5 效果指标

5.5.1 对人工污染微生物,在规定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范围内,杀灭率应≥99.9%。

5.5.2 对空气中的自然微生物,在规定的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范围内,杀灭率应≥90%。

5.5.3 用于医疗环境室内空气的消毒,其消毒效果必须达到“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要求,用于疫源地空气消毒,消毒后室内空气中不得检出病原菌,细菌数应达到医院类场所的卫生要求;用于室内空气的预防性卫生消毒,应使菌数减少到2500cfu/m3以下。

5.5.4 消毒效果检测方法按附录B.1进行。

 

6.  臭氧用于物体表面消毒

6.1使用范围

臭氧表面消毒适用于织物、玻璃器皿、不锈钢、搪瓷、陶瓷、塑料、木质等物品的消毒。

6.2 消毒要求

    以不同体积臭氧消毒容器(包括箱、柜或包)的形式进行物品的表面消毒。臭氧消毒箱或柜必须密封,柜门周围有耐氧化密封圈,防止臭氧外漏,物品在腔内放置不得重叠而留有死角;臭氧消毒包也要密封,防止臭氧泄漏。

6.3 消毒处理前的检查和准备

6.3.1 设备检查

以出厂说明书提供的方法进行检查。

6.3.2 待消毒物品的准备

待消毒物品一般应清洗干净,保证没有油污及其它有机物或盐类污染。

6.4 消毒的方法

6.4.1将洗净物品放入消毒容器内。

6.4.2 开启消毒器,直至作用到预定时间,关机后不可马上开门。

6.4.3 关机一定时间(由厂家提供,保证该时间后容器内臭氧浓度降至≤0.16mg/m3 )后再打开门,取出物品。

6.5 臭氧浓度要求

杀灭细菌繁殖体时,腔内臭氧浓度不得低于200mg/m3,作用时间根据臭氧浓度和湿度等条件而定。用臭氧消毒被芽胞污染的物品时,应加大臭氧浓度并延长作用时间。

6.6 杀灭效果要求

臭氧对表面上人工污染的各种细菌繁殖体的杀灭率应≥99.9%;对自然菌的杀灭率应≥90%。消毒后残留菌数应达到有关卫生标准的规定。杀灭效果的检测方法按附录B.2进行。

6.7 表面消毒的注意事项

a) 用于表面消毒的臭氧往往浓度很高,橡胶类物品不宜用臭氧进行消毒。

b) 消毒时,注意消毒柜的密闭性,一旦泄露,及时检修。

7.  臭氧用于水消毒

7.1 饮用水消毒

7.1.1按照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分级状况,必须进行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氯化、过滤臭氧消毒)。

7.1.2 臭氧用于饮用水消毒,最佳的水中溶解臭氧量为0.51.2mg/L(根据水质情况,选择最佳投加量),接触时间不少于10分钟。

7.1.3 供水管网在2000米之内时,用臭氧消毒过的饮水,不必投加其它消毒剂。

7.1.4供水管网在2000米以上时,为防止管道逆式处理水中幸存下来的一些浮游生物的增殖并使水产生异味,臭氧消毒以后,应使水中保持一定的臭氧量(0.050.1mg/L)。

7.1.5 对一级水源(水质良好的地下水)和二次供应的饮用水,臭氧的投加量为0.20.4mg/L,臭氧尾气排放后,处理水可直接送入供水干管。投入量大于1.5mg/L时,处理水须停留510分钟后再送入供水干管。

7.1.6 消毒效果的评价方法按附录B.3进行。

7.1.7 消毒空气环境中臭氧排放浓度不得大于0.16mg/m3

7.2 医院污水处理

7.2.1 按照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对COD(化学需氧量)、BOD5(五日生化需氧量)、SS(悬浮物)和大肠菌群数排放等指标均做了规定。为了达到排放标准又经济运行,必须进行一级、二级和生化处理,然后再利用臭氧进行处理效果最佳。

7.2.2 臭氧的投加量,视污水的污染状况和前期的处理工艺而定,一般为6~21mg/L

7.2.3 臭氧与污水混合后,含臭氧尾气不得直接排放,必须经过分解处理。尾气应尽量再循环使用。最终排放环境中的臭氧浓度应≤0.16mg/m3

7.3 游泳池水消毒

7.3.1 臭氧用于游泳池水消毒时水中臭氧浓度应≥0.5mg/L,作用时间≥4分钟,可达消毒效果。温度较高时可适当增加臭氧浓度和作用时间。

7.3.2 臭氧在水中分解快,消毒作用持续时间短,用于持续污染水的消毒时,需持续加入臭氧。

7.3.3 消毒效果的评价方法按附录B.3进行。

 

8.  臭氧水消毒

8.1 臭氧水的制备

8.1.1 将产生的臭氧通过各种水气混合的方式与水混合,使臭氧气最大限度地溶于水中,这样形成的水即为臭氧水。

8.1.2 将水龙头上的水直接接到臭氧水生成机进水管,开机后在臭氧水生成机内产生的臭氧经高效混合器与水充分混合,将一部分臭氧溶于水中,经出水口流出的的水就是臭氧水。

8.2 臭氧水的理化性质

无色、透明,有特殊臭氧气味。

8.3  臭氧水的使用范围

     用于各类餐具、容器、医用物品、用具、衣物、被服、器械等的消毒。

8.4 臭氧水的使用浓度

臭氧水中臭氧浓度应不低于2.0mg/L,用于细菌繁殖体消毒时,臭氧浓度不低于2.0mg/L,作用时间不少于1分钟;用于杀灭芽胞时,臭氧浓度不得低于12mg/L,作用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的作用时间根据使用说明书上提供的臭氧浓度和微生物杀灭情况而定,

8.5 臭氧水的消毒效果

经臭氧水消毒后,对物品上人工污染的各类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胞、真菌、病毒)的杀灭率应≥99.9%,对物品上污染的自然菌的杀灭率应≥90%。消毒效果的评价方法按附录B.4进行。

8.6 臭氧浓度的监测

定期对臭氧水生成机产生的臭氧水进行臭氧浓度测定,测定方法见附录A,一旦臭氧浓度明显下降,即应检查臭氧发生器。

8.7 臭氧水消毒的使用方法

使用时应现制现用,臭氧水放置在敞口容器中15分钟后,其杀菌效果就明显下降,故放置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8.8 臭氧在水中可自然分解,在20℃时,在pH7.6时,臭氧在水中的半衰期为21~22分钟。

8.9 臭氧水使用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不高于0.16mg/m3

8.10臭氧水使用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的测试方法:在一103的房间内,开启臭氧水生成机,使连续运行10分钟后,测试出水口上方25cm距离处环境空气中的臭氧浓度,不得超过0.16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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